课程设置


本科

一、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整个国土、城市与乡村的人居环境建设,服务城市与乡村景观建设、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等部门与规划设计院所,培养能胜任在规划设计研究院、企业、政府部门从事景观规划与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旅游项目策划与开发、城市景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成为风景园林景观行业发展领导者。

二、  学制与授予学位

4年制本科

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三、  核心课程

三大主干:(1)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2)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资源保护;(3)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

主要课程有:景观学概论、中外园林史、景观规划设计原理、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原理、场地规划设计、景观规划、景观设计、传统园林设计、风景区规划原理、风景资源学、景观文化与美学、景观游憩学、景观生态学、园林植物与应用、种植与生态专项设计、遥感与GIS概论、园林工程与管理技术、景观管理政策与法规等。


硕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真理、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职业道德。 

  2. 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景观学研究与

    工程实践的能力,具有应用第一外国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 

  3. 服务于中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面向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和主管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管理部门,培养掌握景观规划设计、环境生态保护、资源筹划、环境规划、城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旅游开发管理等方面知识的高级理论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并为开拓中国景观规划设计学科培养新生力量。

二、研究方向

  1.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2. 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 

  3. 园林与景观设计 

  4. 风景园林遗产保护 

  5. 风景园林植物应用 

  6. 风景园林技术科学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1年。硕士研究生的修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攻读学位为工学学位。对部分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在校注册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四、论文工作

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特别强调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我校学位办公室组织的上海市学位办的双盲抽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初稿双盲。


博士

一、专业培养目标

  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真理、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职业道德,具有较好专业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学科发展动态与前沿;掌握专业实践的先进前沿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风景园林学的专业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行业管理能力,在学术上具有创造性精神和素质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中国风景园林学科的领军人才。

  3. 熟练应用第一外国语,具有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2. 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

  3. 园林与景观设计

  4. 风景园林遗产保护

  5. 风景园林植物应用

  6. 风景园林技术科学

  7. 环境艺术设计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期间,课程学习不多于1年,论文工作不少于2年。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在校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并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经审批同意可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

四、论文工作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位论文原则上应用汉语撰写,留学生可用英语或用事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批准的其他语种撰写学位论文,且必须在学位论文中附加详细汉语摘要。使用汉语撰写的博士论文,除现有的外语摘要以外,至少要提交一篇根据学位论文撰写的符合公开发表要求的外语学术论文(可未正式发表)。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论文初稿双盲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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